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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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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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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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李茂 田晓静 联系电话:305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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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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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承办单位提出拟批准意见; 3、公示、听证; 4、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5、窗口送达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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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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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一式4份,2. 需要申请领取、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规模变更的应同时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变更材料,上报材料见《河南省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细则》。以上文件须盖章后的原件,并附电子文档(盖章的需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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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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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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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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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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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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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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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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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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