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下列项目经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评估,专家技术审查,xx环保局出具的监管意见,xx环保部门集体讨论决定,在xx网站进行了环保备案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并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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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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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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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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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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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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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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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备案仅是环保备案,作为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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