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加强部门协作实施联防联控,经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管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环保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联络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所属地方、部门贯彻实施蓝天工程进展情况的调度,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新乡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制定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市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请于2014年7月5日前报送市环保局大气办。
三、自2014年7月开始,各县(市)区环保局每月12日、27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问题建议,重要信息可随时上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
四、为确保《蓝天工程》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实施《蓝天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承担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几点要求
1、上报的信息要紧密联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践,突出特点和亮点,侧重上报具体做法、主要措施、典型经验、进度成效及问题建议,把握信息的针对性。
2、各单位联络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工作信息,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注重信息的实效性。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体系。
3、7月5日前,各单位将联络员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环保局大气办。
联系人:市环保局大气办
彭庆国 13323807517
王宇龙15136756289
附件:联络员信息表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
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4年6月27日
附件:
联络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
主管领导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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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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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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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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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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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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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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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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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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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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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