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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罚决字〔2017〕第50号-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7-11-10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环罚决字〔2017〕第50

 

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金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172930335Y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宝山路184号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2017年10月13日检查发现,你公司煤灰储存场所未封闭,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该该行为违反了【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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