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晨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公示
新乡市晨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新乡市晨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SO2排放量<0.08吨/年, 日最大排放量0.0005t/d,烘干废气SO2排放浓度<200mg/m3,燃气导热油炉SO2排放浓度<50mg/m3;NOX年排放量<0.3742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00249t/d,烘干废气NOX排放浓度<400mg/m3,燃气导热油炉NOX排放浓度<150mg/m3;烘干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燃气导热油炉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同意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时限三年。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4月12日到4月16日。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