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永强建材厂排污许可证公示
辉县市永强建材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该企业排放SO2< 35.7344吨/年,隧道窑日最大排放量<0.1187吨/天,SO2排放浓度<300mg/m3;天然气锅炉日最大排放量<0.0005吨/天,SO2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量<20.5287吨/年,隧道窑日最大排放量<0.0663吨/天,NOx排放浓度<200mg/m3;天然气锅炉日最大排放量<0.0023吨/天,NOx排放浓度<150mg/m3. 隧道窑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天然气锅炉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经研究,同意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时限三年。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日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