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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017-06-05


发布单位: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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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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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2013-2020)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封丘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7年2月10日,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在封丘县主持召开了《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组(名单附后)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组的审查结论和封丘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提出审
查意见如下:
一、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1年经河南省环保厅组织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豫环审[2011]90号)。在集聚区建设过程中,对发展规划进行了调整,向西、向北拓展,调整后产业集聚区范围东至封黄路、西至西二环、南至世纪大道、北至北二环,规划总面积10.3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和综合加工园区。
二、报告书》从规划选址、主导产业定位、规划布局和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等方面分析了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估,并针对集聚区现状及规划实施强化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该《报告书》编制规范,评价方法正确,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原则可行,对规划方案的调整后建议合理,可作为封丘县产业集聚区规划修改以及今后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依据。
三、从总体上看,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与《封丘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基本一致。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环保对策措施的基础上,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敏感性及资源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调整发展规划,认真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意见。
(一)合理用地布局
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应进一步优化调整用地布局。在开发过程中不应随意改变各用地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并注重节约集约用地。应充分考虑各功能区相互干扰、影响问题,减小各功能区之间的不利影响。在区内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点。建议调整产业集聚区范围,避让封丘县水厂保护区,或将封丘县水厂保护区调整至产业集聚区范围外。
   (二)优化产业结构
入驻项目应遵循循环经济理论,实施清洁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符合产业定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入驻;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特别是水污染严重的项目入驻。
(三)尽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加快建设污水集中处理与中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完善配套污水管网,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确保入区企业外排废水要通过规范化排污口全部经管网收集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集聚区应实施集中供热、供汽,新建项目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提高园区固废的综合利用率,积极探索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严禁企业随意弃置。危险固废要做到安全处置,确保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
(四)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采取集中供热、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抓紧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减少废水排放量,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尽快实现集聚区集中供水,逐步关停企业自备水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建立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
加快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区内企业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明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机构应根据园区自身特点,制定园区级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结合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不得完善各类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集聚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妥善安置搬迁居民
根据规划实施的进度,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对居民及时拆迁,妥善安置。当地人民政府应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组织落实。
五、加强集聚区环境监督管理,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和监测措施,编制并实施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入区项目建设;园区内项目建设,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管理(含监测)资料档案。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及培训,实施环境保护动态化管理。
六、在集聚区规划实施及开发建设中,要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管理。
七、建议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尽快按照本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在规划实施与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开发和建设;适时进行阶段性环境影响回顾评价,对以后的规划开发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对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2017年0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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